直投項目類型介紹
第一類項目:投資者自己運作的直投項目
有些投資者希望自己能夠掌控項目,所以在美國,這些投資者也會考慮自己來投資和運營具體的項目。
A. 投資者在美國投資50萬或100萬美金開辦企業,成立一家獨立的企業。
B. 投資者每人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,共同投資開辦一家企業。
該項運作方式需要EB5投資人熟悉美國市場并且擁有一定的商業經營能力,需要較為全面的專業經營能力。
第二類項目:委托管理方運作的直投項目
這類項目投資者可以不直接參與運營,而是由管理方來啟動并運作的。管理方可以是直接投資移民中心負責、可以是連鎖品牌的運營商、也可以是項目投資人委托第三方經營。為方便舉例,下面以最常見的連鎖品牌的直投項目為例。
A. 單個投資者投資
一個EB5投資人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到具體的一個到多個店,資金及就業人數單獨核算然后匯總。
B. 一組投資者共同投資到一個店,單獨運營
一組投資者,每人出資50萬或100萬美元,共同投資到一個店運營,資金及就業風險通過單店的運營來核算。該種方式在直接投資項目中最為常見,一般一組投資人為5人以下。
C. 一組投資者共同投資到多個店,統一運營
一組投資者共同投資到多個店,多個店統一運營情況,決定整個項目的資金及就業風險核算。
該種直投項目模式非常類似區域中心模式,只是可以不需要通過區域中心的審批,同時也僅僅計算直接就業。優點是多店運營,分散投資和綠卡風險。這種模式的缺點是同區域中心模式也類似,參與的人多,投資者已經不能直接掌控具體項目。所以,直投項目一般不采取該種模式。
推薦閱讀
關于EB-5投資移民
直接投資和區域中心
直投項目優勢
留學生EB-5
項目介紹
移民申請
移民知識
常見問題
|